盛夏的山東日照金沙灘上,游人如織。
而在日照國家海濱森林公園內,由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山海天人民法庭與民宿行業協會設立的“旅游普法攤位”,也已成為海灘上一道亮麗的風景。
“我是外地人,就來日照旅游三天,發生糾紛有沒有快處通道?”“在網上訂了民宿,到時間沒入住,后續還能退費嗎?”對于游客的問題,工作人員都耐心地一一進行解答,法條和術語化作通俗話語,在海風中流動。
近年來,得益于當地大力推動民宿產業與文旅產業深度融合,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民宿產業發展勢頭良好,僅精品民宿就超過1700家。而每年旅游旺季,因訂房退房、住宿服務等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糾紛標的額較小、調解難度大,一旦處理不好,極易影響民宿正常經營發展。
針對上述情況,日照法院加強與民宿行業協會協調聯動,這不僅體現在景區普法里,更體現在涉民宿旅游糾紛的聯動快處中。
前不久,來自安徽的李女士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區一家頗具特色的民宿入住時,半夜起床意外滑倒受傷,到醫院治療后,其與家人將民宿訴至法院。
如何既公正高效解紛,又形成示范效應?山海天法庭將庭審搬到了離民宿較近的桃花島景區巡回審判點。
敞開的大門,吸引著好奇的游客駐足旁聽。受邀參加旁聽的,還有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文旅局工作人員、臥龍山街道旅游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以及當地民宿行業協會的多家民宿業主代表。
“民宿的馬桶有裂縫往外滲水,民宿提供的一次性拖鞋也不防滑,這些是導致我半夜進衛生間滑倒的主要原因。”李女士激動地說。“設施滲水沒有及時檢修維護,我們確實有責任,但顧客沒盡到注意義務,也有一定的責任。”民宿老板辯解道。
為更好更快地實現止爭化訟,法官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決定聯合旅游糾紛調解委員會及民宿行業協會分頭做調解工作。經過兩個小時的條分縷析,雙方從“言辭激烈”慢慢走向了“握手言和”,民宿老板當天賠償了李女士必要的醫療、住宿等費用8000元。
“今天的庭審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們服務及日常設施維護的短板。”一位民宿業主聽得格外認真。
“這場庭審也像一把尺子,不僅量出了糾紛解決的尺度,更讓游客和從業者觸摸到了法治的溫度。”旅游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員感慨道。
為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關于“民營經濟組織與其他各類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場機會和發展權利”等規定精神,結合審判職能,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專門出臺了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12條意見,同時全市法院致力于“最優解”的“法院﹢商會”聯動解紛司法實踐。一年多來,全市法院聯合工商聯、總工會、行業專業調委會、行業協會等于訴前、訴中解紛1500余件,到120家民營企業開展“聯合會診”。
離開海濱,來到日照腹地,在連綿起伏的五蓮山、九仙山南側,被譽為“江北石材第一鎮”的五蓮縣街頭鎮,則是另一番經濟脈動的景象。這里石材產業興盛,交易活躍,隨之而來的經濟摩擦也難以避免。
一起石材買賣合同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僵持不下:河南某建筑公司以石材存在色差等“質量問題”為由,拒付五蓮某石材企業80萬元尾款。雙方各執一詞,互不讓步。
五蓮縣人民法院街頭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征得雙方同意,啟動了“法庭﹢石材產業聯盟”調解模式。
在五蓮縣石材產業園的調解室內,一邊是石材產業聯盟的專家從石材特性、行業標準等專業角度抽絲剝繭,“天然石材的色差屬于自然物理屬性,行業內普遍接受上下約5%的色差范圍……”另一邊是法官依據民法典相關條款,厘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應承擔的檢驗義務與法律責任。
一個講透了“行規”,一個闡明了“法規”,如同解開癥結的雙保險。僅僅兩周,“現場勘查﹢專業評估﹢法律釋明”的組合拳即發揮效力,雙方達成了“補貨﹢減免﹢分期付款”的一攬子解決方案。
日照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魯燕表示:“‘法院﹢商會’的解紛模式以調解促治理,‘抓前端、治未病’,高效、便捷、低成本、不傷和氣地化解涉企糾紛,既減輕了企業訴累,又維護了商業合作關系,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記者 閆繼勇 通訊員 張曉燕 胡科剛)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