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分黨組成員、副主任委員,自治區國資委正廳長級干部魏栓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魏栓師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期間頂風違紀、目無法紀,組織、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并造成嚴重后果,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魏栓師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黨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魏栓師開除黨籍處分;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