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樊有宏
本報通訊員 張馳 王智
編者按 金色盾牌,熱血鑄就。人民警察是國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人民利益作出了重要貢獻。作為公安戰線中的一員,來自我市洛南縣的民警樊有宏,在基層一線堅守此業36年,勤勉敬業、善于鉆研,通過對傳統刑事技術的不斷傳承、發揚、創新,屢破大案要案,成為公安事業中的“刑偵工匠”,先后被評為“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全國最美基層民警”,為全市公安事業高質量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本報今日刊發長篇通訊《警界楷模——記“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樊有宏》,敬請關注。
僅憑一枚指紋或者腳印,就能推斷出一個人的身高、體重、年齡和體形特征,有這樣的人嗎?還真有,他就是洛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樊有宏。
“能夠在那里受到接見,聆聽講話,感到非常激動,深受鼓舞,這是我今生莫大的榮譽。”無論何時何地,只要回想起2017年5月19日進京參加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范立功集體表彰大會的情景,樊有宏激動之心溢于言表。這一天,樊有宏榮獲“全國優秀人民警察”。
2022年9月25日,樊有宏再次進京參加全國最美基層民警發布儀式,他被中宣部、公安部評為“全國最美基層民警”。而在4個月之前,他剛剛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表彰為“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
兩次進京領獎,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從優秀人民警察、到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再到最美基層民警,對一名基層公安民警來說,這是至高的榮譽,這是無上的榮光。
一個紀念日的背后,往往是無數個日子的蓄勢待發。
從警36年來,樊有宏參與和主持勘查刑事案件現場4300余起,依靠刑事技術提供證據支撐偵辦案件1800余起,利用刑事技術直接破獲刑事案件650余起,參與偵破重特大刑事案件120余起,榮立個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把忠誠警魂刻進骨子里
樊有宏出生于洛南縣農村。1987年7月,他考入陜西省人民警察學校,畢業后被分配到洛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工作,成為一名刑事技術民警。這一干,就是36年。
1990年3月,樊有宏被縣公安局指派到公安部204研究所參加了為期3個月的培訓,專門學習指紋、足跡、痕跡等刑事勘查技術。從此,他踏入了刑事科學技術的門檻。
1995年7月的一個夜晚,轄區一鄉鎮衛生院2萬余元藥品被盜。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偵查,沒有發現有力線索和證據,案件進展不大。局領導指派樊有宏重新勘查案發現場,力爭破案。樊有宏憑借醫院藥房窗戶上缺少了一塊玻璃推斷出嫌疑人可能是醫院“內鬼”,并從玻璃上提取到了兩枚指紋。于是,他將該院40多名醫護人員和職工的指紋全部采集,逐一比對,職工賈某的指紋與現場提取指紋高度吻合。經上報復鑒,印證了樊有宏的判斷。經審查,賈某很快就交代了作案經過。
案子破了,更加堅定了樊有宏從事刑事技術研究的信心和決心。此后,他不放過任何學習機會,積極參加各類刑事技術培訓班,買回各類刑偵方面教材書籍勤勉自學,整理抄寫學習筆記50余萬字,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逐漸成為刑事偵查領域的技術骨干。
1998年7月的一天,轄區一名12歲男孩在其父親單位宿舍休息時失蹤。樊有宏帶領民警趕赴現場勘查,發現窗戶玻璃縫隙留下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男孩外出玩去了”。經走訪調查,該男孩當晚與其姐姐的男朋友邱某同室就寢。經詢問,邱某矢口否認作案。為了不打草驚蛇,樊有宏攜帶紙條悄然來到邱某單位進行筆跡比對,并及時上報復鑒,最終確定該字條上的字跡為邱某的筆跡。在證據面前,邱某供認其與男孩的姐姐因戀愛產生糾紛而懷恨在心,當晚趁該男孩熟睡之際掐住男孩脖子致其窒息死亡,把男孩尸體丟到幾百米外的一口枯井里。第二天在邱某指認下,民警打撈出男孩尸體。
2000年6月2日晚,一名村干部被殺害在蔬菜大棚里。接到報案,樊有宏立即趕到現場勘查,提取到一枚清晰的鞋印足跡。辦案民警經過多日走訪排查,確定了6名可疑人員。樊有宏買來一雙與現場鞋印足跡同款同號的新鞋,將6人帶至模擬案發現場,讓他們穿上新鞋逐個行走進行足跡鑒定。一遍不行就再來一遍,樊有宏趴在地上,臉貼著地面,從各個不同角度觀察可疑人員走路的姿態和足痕軌跡,最終確定高某的足跡與現場鞋印足跡一致。當天,他帶著“樣本足跡”到省公安廳請專家復鑒,結果與其鑒定相同。經審查,高某交代,其長期在外打工,懷疑妻子與該村干部有染從而報復殺人。案子終于偵破,樊有宏卻因天氣炎熱和勞累過度,在返回洛南途中病倒,未進家門直接住進了醫院。
由于刑事技術過硬,有一年,市公安局想選調樊有宏去市局刑警支隊工作。在別人眼里這是一次難得的上調機會,但樊有宏拒絕了,他表示,“基層離案發現場最近,基層離事實真相最近,我還是愿意待在一線,以便更好地發揮作用。”
每一個案發現場細致入微的勘驗,都隱藏著堅守和執著。樊有宏總能在犯罪現場發現嫌疑人留下的蛛絲馬跡、解讀出現場的潛在信息、刻畫出犯罪嫌疑人的形象特征,總能用線索和鐵證給嫌疑人致命的一擊。
把刑事技術融入血脈里
天下無賊是警察最大心愿。破案就成為警察的天職。
作為一名警察,一名刑警,一名刑事技術民警,對于樊有宏來說,破案就是天大的事情。
樊有宏認為,刑事技術是案件偵破的關鍵環節,重點是要注重細節,特別是對案發現場的勘驗,不能漏過任何蛛絲馬跡,一枚指紋、一枚腳印、一滴血跡、一根毛發、一個煙頭……這些都有可能成為案件偵破的突破口,或者是關鍵物證。
一次“神秘”的測謊,找到被盜民工的“血汗錢”。
2001年,樊有宏前往北京學習心理測試技術。從此以后,他就迷上測試技術,潛心研學,邊學邊用,學用結合,成為這一領域響當當的專家,先后利用心理測試技術成功破獲20余起重特大疑難案件。
2014年8月的一天,某項目部同住一間宿舍的3名員工剛領的1.8萬元工資被盜。樊有宏及時趕到現場,經過一番細致入微的現場勘查和走訪問詢后,他初步認定李某有作案嫌疑。于是,樊有宏對李某進行測謊。15個預先設計好問題測完,樊有宏心中有了答案。“搜他的車,錢就藏在車里。”樊有宏對辦案民警說。果然,民警當場從李某車中搜出1.8萬元贓物,李某低頭認罪。
經研判分析發現李某未離開過案發現場,被盜的錢財應該還沒來得及轉移,可能就藏在現場周圍。測謊問題主要圍繞藏錢地點來設計,當樊有宏問到李某是否把錢藏在車里時,測試指數出現明顯、較大的波動,樊有宏據此推斷,錢可能就藏在車里。
2004年以來,樊有宏熟練操作陜南三市首臺心理測試儀,成功破獲了古城鎮百余棵核桃樹盜砍案及轄區多宗重大刑事案件。協助兄弟市縣公安機關破獲了丹鳳“9·20”投毒殺人案、鎮安“9·28”爆炸殺人案,漢中“11·29”投毒殺人案、安康“5·12”投毒殺人案等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
3枚“模糊”的指紋,破獲系列糧食被盜案。
2015年秋冬季,多地連續發生糧食被盜案。嫌疑人專挑大門上鎖、家中無人的農戶下手,把家里的糧食盜竊一空。11月8日,又一群眾家中2400余斤小麥和7條棉被被盜。感冒發燒的樊有宏堅持趕到案發現場勘查,嫌疑人戴手套作案未留下明顯痕跡。他經過多次全方位觀察和現場模擬,終于在一個茶幾邊緣的背面提取到3枚灰塵夾層指紋。經過與300余份指紋比對,鎖定犯罪嫌疑人賀某,成功破獲系列糧食被盜案。
一串“背向”的血跡,解開交通意外死亡謎團。
2021年11月23日,永豐派出所接到報警,稱85歲婦女杜某在公路邊死亡。交管大隊民警勘查現場認為不屬于交通事故死亡事件。死者家屬和群眾認為公安機關不能公正辦案,揚言抬尸上訪。
樊有宏立即趕赴案發現場,對死者22日白天活動情況詳細了解后,根據路面血跡形狀、方向和死者攜帶物品的遺留位置,推斷出死者晚上獨自由該村溝口道路向回家的方向行走,行至半路時正面倒地致使鼻腔出血,爬起后沿公路向相反方向行走,大約200米后行走困難,將隨身物品置于路邊,繼續行走50余米后倒地身亡。他指出,22日下午死者在該村另一地方掉落水渠導致褲子濕透,當時氣溫接近0℃,由于死者年齡偏大,褲子濕透導致身體凍僵以致神志不清,首次倒地爬起后判錯回家方向,向相反方向行走,終因身體原因死亡。
經過樊有宏專業的講解,解開了死者家屬和群眾心中的疑問,接受了杜某死亡不是刑事案件的結論。
30余年的刑事技術工作,和對4000余起案發現場一絲不茍的勘查,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樊有宏性格的再造和重塑:沉著冷靜,細致認真,樸實謙虛,真誠直率。
“一個案子破了,似乎完成了自己的一項使命,是給受害人和其家屬一個滿意的交代。”用樊有宏自己的話說,他其實就是一個沒有其他本事的人,學這個專業,干這個事情,對這個事比較有把握,就一直干下去,是一個很自然的事。
把公安事業注入靈魂里
警情就是命令。案發現場就是沖鋒戰場。只要發了案,就必須出現場,這對于樊有宏來說,永遠是第一位的事。
2000年春節前后,轄區連續發生多起入室盜竊案,引起群眾關注。樊有宏放棄休假日,反復勘查現場,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最終在一戶群眾家中的米缸里找到一個存錢的罐頭瓶,從瓶子上提取到4枚指紋。在當時,縣公安局的指紋庫就是一箱箱有過違法犯罪前科人員的紙質指紋。比對指紋,是一項十分單調枯燥的工作,別說普通人,就是技術員以外的普通刑警,大多看上一兩個小時,就會頭昏眼花;再看,想吐的感覺都會有。可樊有宏一張張翻看、比對,加班加點忙了三四天,比對了3000余份紙質指紋,終于比對出了一名嫌疑人。審訊時,辦案民警告訴那嫌疑人,多起案子他都留下了指紋,讓他先說西路,再說北路。結果,嫌疑人一口氣交代了他曾在30余個村子里作案69起的事實。
日常工作中,樊有宏不僅僅是勘查現場,他還要將勘查中發現提取的各類物證進行檢驗鑒定,并將現場勘查的筆錄、繪圖、照片、視頻等錄入數據庫,制成勘查卷宗。為了充分發揮樊有宏的刑事技術能力和傳幫帶作用,2023年1月6日,洛南縣公安局舉行“樊有宏工作室”成立揭牌儀式。該工作室主要以心理生理測試技術、圖像處理和指紋足跡鑒定等刑事技術為主要內容,服務偵查破案,為刑事案件辦理提供現場勘驗、檢驗鑒定、技術支撐,同時也擔負著培養更多、更專、更強的刑事科學技術專業人才的重任。
工作室成立后,成為刑偵大隊最熱鬧、最聚人氣的地方,戰友們總愛到工作室找他聊幾句,勘驗現場、檢驗痕跡、傳授技術、答疑解惑、討論案件偵查思路和方向等,樊有宏總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2023年1月14日,鄰縣一小區發現一具男性尸體。辦案民警通過現場勘驗,死者有煤氣中毒的跡象,也不排除他殺的可能。經調查,警方鎖定了一名嫌疑人,但其拒不承認作案事實。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一時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和有力證據,案件偵查陷入僵局。于是鄰縣警方邀請樊有宏前來協助破案。樊有宏帶領工作室民警到達鄰縣,經過對現場勘查和對尸體尸表勘驗后,肯定地說應該是他殺,沒有必要進行心理測試,建議加大審訊力度。最終,嫌疑人的心理防線被攻破,如實交代其用電擊工具將受害人電擊致死并偽造成死者煤氣中毒死亡的犯罪事實。
樊有宏認為,“就現場分析,死者存在煤氣中毒致死的可能,同時也無法排除他殺的可能。通過對現場仔細的勘驗發現,現場遺留下的血跡以及由內到外的燒傷表明,死者受傷致死系人為造成。綜合以往經驗和現場分析,嫌疑人應該是使用了某種電擊工具致人死亡,之后偽造了煤氣中毒現場。”
2024年以來,樊有宏工作室充分發揮刑偵技術優勢,成功破獲“1·12”盜竊案、“1·17”交通肇事逃逸案等5起刑事案件。依靠刑事技術和物證證據支撐,先后指導偵破了“1998.06.3”案件等3起命案積案。
作為一名警察,特別是基層一線的刑警,樊有宏常年奔波在案發現場,查尋線索,調查走訪,分析研判,出差下鄉,抓捕追逃,加班熬夜,三五天、十天半個月回不了家也是常事。更多時候,家對他來說,就像一個“加油站”,回家就是洗澡吃飯睡覺換衣服。而有時回到家,衣服上全是臟汗味,渾身上下都透著疲憊,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就能打起呼嚕秒睡。可電話一響,說有案子,樊有宏就像陀螺一樣高速運轉起來。
親人的理解和支持是樊有宏全力以赴投入工作的強大動力。剛結婚那幾年,妻子經常埋怨他,時間長了也就理解了。照顧老人,孩子成長,家里家外,妻子呂桂花就一個人扛了起來。1993年5月,兒子出生,妻子在醫院做剖腹產手術,樊有宏已經請好假陪護妻子。第二天,轄區發生一起重大案件,樊有宏克服困難第一時間趕到案發地勘查現場,直到20余天后破了案才回家,妻子只能由父母照顧。2022年3月16日,樊有宏的母親因病去世,當時他正在案發現場勘查,接到電話急忙往家里趕,也沒能見上老人最后一面。
隨著大數據和科技的飛速發展,公安刑偵事業的新技術和新手段也日新月異,但對案發現場的勘查以及指紋、足跡、痕跡的檢驗鑒定技術等傳統手段依然是刑事偵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樊有宏在基層一線堅守此業36年,傾心癡愛,厚積薄發,熟練掌握運用心理測試和刑事技術,屢破大案要案,成為一名善于解決各種“疑難雜癥”的“老中醫”。
在平凡中非凡,在盡頭處超越。通過對傳統刑事技術的不斷傳承、發揚、創新,樊有宏成為一名刑偵戰線上的“幕后高手”,成為公安事業中的“刑偵工匠”!